簡化論證形式。對取水量較少且取退水對周邊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可不編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改為填寫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表。對已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并納入規劃內的建設項目,可結合實際合理簡化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內容,或填寫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表。簡化水資源論證形式的具體情形和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九)明確實施范圍。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的決策部署,優先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推行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報告一般由區域管理機構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編制,由具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出具審查意見,并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涉及跨省江河流域水資源配置的,應征求相關流域管理機構的意見。對前期工作中已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的區域,在滿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可不再進行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一般每5年開展一次,具體管理方式可按照當地人民**的部署要求確定。高校校區擴建開展水資源論證,可科學規劃用水系統,滿足師生教學和生活需求。廣安水資源論證設計資質單位
強化規劃水資源論證(三)明確適用范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工業、農業、能源等需要進行水資源配置的專項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重大產業布局和各類開發區(新區)規劃,以及涉及大規模用水或者實施后對水資源水生態造成重大影響的其它規劃,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當進行水資源論證。已審批的相關規劃,規劃內容有重大調整的,應當重新開展水資源論證。(四)明確論證重點。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應以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標、地下水取用水總量和水位管控指標、用水總量和效率控制指標、用水定額標準等作為約束條件,對規劃需水規模及其合理性、水資源配置方案的可行性和可靠性、規劃實施對其他取用水的影響、對水生態水環境的影響、涉及區域的用水水平、節水潛力等進行分析評估,提出論證意見和規劃優化調整的建議。瀘州環保發電廠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水資源論證需建立區域用水總量控制紅線,與生態保護紅線協同管控。
論證階段起于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單位開始論證工作,止于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獲批。該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單位收集資料、現場踏勘、制定工作大綱,并按水資源論證導則要求編制及修改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對該階段評估的內容包括:①取水、用水、退水等論證內容的***性,②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依據的水文資料、社會經濟資料、項目取退水設計資料等基礎資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③論證方法和論證結論的合理性。對該階段的評估分析主要以水資源論證導則為標準,分析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是否按照導則要求的內容進行***論證,依據的基礎資料是否充分可靠,采用的分析論證方法是否合理可行,得到的結論是否可信。在論證階段的評估案例中發現,部分項目論證內容的***性存在一定的問題,比如注重取水、輕視退水,注重水量、輕視水質等問題,尤其是一些編制時間較早的報告書。
一、目前全國行政機構**基本完成,原有的入河排污口審批權已劃轉至生態環境部門,而“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或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處罰“是否一并轉給生態環境部門。答復內容您好!感謝您的留言。現答復如下:關于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合法處罰。關于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審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處罰,根據《全國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機構**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現行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和工作,《***機構**方案》確定由組建后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的,在有關法律規定尚未修改之前,大型商業綜合體開展水資源論證,能優化給排水設計,提高水資源循環利用率。
根據《河道等級劃分辦法(試行)》(水管[1994]106號),河道主要依據自然規模及其對社會、經濟發展影響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劃分為五個等級,即一級河道、二級河道、三級河道、四級河道、五級河道。2016年11月28日,*****辦公廳、***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河長制》,要求“***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主要河湖設立河長,由省級負責同志擔任;各河湖所在市、縣、鄉均分級分段設立河長,由同級負責同志擔任。”鑒于各地河湖稟賦差異較大,很多河湖跨兩個或多個行政區,河長與河道等級并非一一對應關系,不宜將河道分為市級河道、縣級河道、鎮級河道、村級河道。工業園區水資源論證需強化循環經濟理念,構建企業間水梯級利用體系。廣安自來水廠水資源論證評價
水資源論證應建立水資源承載能力預警機制,防范區域性用水危機。廣安水資源論證設計資質單位
補救與補償原則(1)堅持“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原則”,開源、節流、治污并舉,節水治污優先的原則;(2)堅持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綜合利用的原則;(3)堅持水量與水質統一的原則;(4)堅持取水權有償轉讓原則,建立健全保護水資源、恢復生態環境的經濟補償機制;(5)堅決維護國家權益,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協商、互利的原則。本報告已對建設項目取水對周邊水資源狀況及其他用水戶的影響作了分析。本項目取水符合四川省相關取水規定,對本地水資源質和量影響甚微。廣安水資源論證設計資質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