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全國行政機構**基本完成,原有的入河排污口審批權已劃轉至生態環境部門,而“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或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處罰“是否一并轉給生態環境部門。答復內容您好!感謝您的留言。現答復如下:關于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合法處罰。關于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審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處罰,根據《全國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機構**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現行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和工作,《***機構**方案》確定由組建后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的,在有關法律規定尚未修改之前,水資源論證中的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需包含禁采區劃定與替代水源保障。南充廠區水資源論證咨詢
依據《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取水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于直接從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請取水許可證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建設項目業主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編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建設項目取水量較少且對周邊影響較小的,可不編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但應當填寫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表。我國各地水情、區情各異,項目取用水類型多,難以制定統一的標準。近年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相繼進行探索,出臺了相關規定。目前,水利部水資源司已組織有關單位在總結各地實踐經驗基礎上,提出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表(式樣)和分類管理要求,并征求各流域機構和省區水利部門意見,力爭盡快出臺。涼山垃圾發電廠水資源論證評審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評估在水資源論證中具有導向作用,需制定行業基準值。
論證階段起于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單位開始論證工作,止于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獲批。該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單位收集資料、現場踏勘、制定工作大綱,并按水資源論證導則要求編制及修改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對該階段評估的內容包括:①取水、用水、退水等論證內容的***性,②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依據的水文資料、社會經濟資料、項目取退水設計資料等基礎資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③論證方法和論證結論的合理性。對該階段的評估分析主要以水資源論證導則為標準,分析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是否按照導則要求的內容進行***論證,依據的基礎資料是否充分可靠,采用的分析論證方法是否合理可行,得到的結論是否可信。在論證階段的評估案例中發現,部分項目論證內容的***性存在一定的問題,比如注重取水、輕視退水,注重水量、輕視水質等問題,尤其是一些編制時間較早的報告書。
規劃實施影響分析分析論證城市規劃實施對水資源配置、水生態配置論證、相關利益方可能產生的影響,提出規劃實施后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及需要采取減緩影響的相應對策和措施。7.水資源節約保護管理措施根據需水預測及合理性分析、水資源配置論證、退水及水功能區納污分析的論證成果,為確保實現城市規劃的用水水平、供水方案、污水處理要求、再生水利用量等,需在規劃實施中落實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方面的對策措施,提出的對策措施應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垃圾填埋場建設進行水資源論證,能防止滲濾液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
簡化論證形式。對取水量較少且取退水對周邊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可不編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改為填寫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表。對已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并納入規劃內的建設項目,可結合實際合理簡化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內容,或填寫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表。簡化水資源論證形式的具體情形和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九)明確實施范圍。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的決策部署,優先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推行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報告一般由區域管理機構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編制,由具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出具審查意見,并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涉及跨省江河流域水資源配置的,應征求相關流域管理機構的意見。對前期工作中已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的區域,在滿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可不再進行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一般每5年開展一次,具體管理方式可按照當地人民**的部署要求確定。水資源論證是項目開發前關鍵環節,能科學評估區域用水需求,保障水資源合理利用。宜賓廠區水資源論證咨詢
干旱地區項目更需重視水資源論證,挖掘節水潛力,提高水資源應對干旱能力。南充廠區水資源論證咨詢
我是一名基礎水資源管理工作者,在工作中發現有個別取水戶存在違法取水行為,但是取水量較少,*有一千立方米每年。已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完成了取水許可發證。是否還需要處二萬元以上罰款?我想咨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中涉及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這句話的三個行為是并列可選擇的,還是同時都要執行的?答復內容您好!感謝您的留言。現答復如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對于未經批準擅自取水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以制止對公共利益的進一步侵害或者減輕其侵害程度。在采取上述兩項行政處理措施的同時,還應當對違法行為人實施行政處罰。同時,我國幅員遼闊,各地水資源稟賦、氣象水文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地域差異很大,不少地方還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關于水資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地方**規章和其他規定。南充廠區水資源論證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