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用水統計制度。各級統計主管部門應把用水統計納人統計系列。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協同統計主管部門做好本轄區各行業的用水統計工作。取水、用水設施都要安裝計量設施。計量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用水單位應當加強用水計量管理,健全用水統計基礎資料,按期上報。發布節水技術改造投資導向目錄,用以推動用水器具生產企業及現有高耗水行業的節水技術改造。強化用水節水設施和節水器具、設備生產質量的監管,實行節水產品標識制度。對工農業節水設備和生活節水產品推行節水標簽,對產品實行認證,銷售實行市場準入,清理整頓節水設備、器具的生產及疏通市場,擴大節水產品的市場份額。有關部門要根據當地水資源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制定有利于節水工作的獎懲措施。食品加工項目進行水資源論證,能確保生產用水符合衛生標準,保障食品安全。眉山養殖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
《地下水監測工程技術規范》主要針對平原區、山丘區以及城市建成區、大型水源地、超采區、海(咸)水入侵區、地面沉降區等區域地下水監測,《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環境監測技術要求》主要針對污染源(點源)的地下水監測,二者適用范圍有所不同,并不矛盾,應根據地下水監測目的和工作性質等,選擇對應的執行標準?!兜叵滤O測工程技術規范》規定“宜從經常使用的民井、生產井以及泉流量基本監測站中選擇布設水質基本監測站,不足時可從水位基本監測站中選擇布設水質基本監測站”,應理解為可從民井、生產井以及泉流量基本監測站及水位基本監測站中加測地下水水質。環境監測井能否作為生產井,應依法向具有取水許可審批權限的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垃圾發電廠水資源論證咨詢水資源論證可結合水資源循環經濟模式,推動產業用水循環利用,降低消耗。
各省市的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如何計算?是通過“用水量/水資源總量”得到嗎?答復內容您好!感謝您的留言。現答復如下:《水資源規劃規范(GB/T51051-2014)》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率的相關計算進行了明確:“4.7.1應根據水資源評價分析成果和供水量調查分析成果,分別計算地表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地下水資源開采率及水資源開發利用率等指標,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及狀況進行分析評價。1.地表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可采用近期當地地表水資源形成的年平均供水量(含調出水量)與多年平均年地表水資源量的比值表示;2.平原區淺層地下水資源開采率可采用近期平原區淺層地下水年平均開采量占多年平均年地下水資源量的比值表示;3.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可采用近期當地水資源形成的年平均供水量(含調出水量)與當地多年平均年水資源總量的比值表示?!?/p>
規劃分析規劃分析是對城市規劃的介紹和分析,重點介紹城市規劃中與需水預測有關的經濟社會發展指標以及規劃提出對水資源的需求,如用水規模、取水水源、供水與退水方案等;還應分析規劃與主體功能區劃、土地利用規劃、水資源有關規劃等上層規劃的相符性,分析規劃與區域內其他現行或已批復同層級規劃在水資源方面的協調性。2.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分析收集整理與城市規劃相關的基礎資料,分析城市水資源狀況、水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水功能區水質現狀及達標情況;分析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潛力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等;根據城市所在行政區的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等管理要求,說明城市**嚴格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指標的落實情況。污水處理廠擴建進行水資源論證,能確定合理處理規模,提升污水處理和水資源回用能力。
二是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三是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根據《條例》精神,應急?。ㄅ牛┧恍枰k理取水許可證必須同時滿足“臨時應急”和為保障施工、生產與公共安全兩方面特征。例如,礦井發生透水事故,為保障安全緊急排水,不需要申請辦理取水許可證。但本項規定不包括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生產安全必須進行的長期正常的?。ㄅ牛┧摹5罔F等地下工程?。ㄅ牛┧畬儆跒楸U辖ㄔO項目施工安全必須進行的長期正常?。ㄅ牛┧?,不符合《條例》中不需要辦理取水許可證情形,因而需要在水資源論證基礎上,向當地具有審批權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取水許可證。二、關于疏干排水區申辦取水許可證的問題目前,地下水禁(限)采區層位和面積范圍由當地**劃定并公布。地下工程疏干排水涉及地下水禁(限)采區的,需在嚴格水資源論證基礎上,明確疏干排水影響的層位及面積范圍,按照省區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取水許可證。水資源論證需考慮季節性降水差異,制定靈活用水策略,保障全年用水穩定。內江水廠水資源論證怎么做
水資源論證應建立水資源-經濟-生態復合系統模型,量化評估開發利用閾值。眉山養殖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取水單位或個人超許可水量取水屬于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違法取水行為,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同時,對于取水單位或個人超取水許可審批水量取水,應比照超計劃或者超定額取水,按累進收取水資源費。按照《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取水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并繳納水資源費。違法取水的用水單位或個人按規定完成行政處罰后,應按照《條例》規定補交無證取水的水資源費。眉山養殖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