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登記肥料申請資料:1《肥料登記申請書》2企業證明文件。境內申請人應提交標注的企業注冊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3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初審意見表。4生產企業考核表。境內申請人應提交所在地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或其委托單位出具的肥料生產企業考核表,并附企業生產和質量檢測設備設施(包括檢驗儀器)圖片等資料;5產品安全性資料。安全性風險較高的產品,申請人還應按要求提交產品對土壤、作物、水體、人體等方面的安全性風險評價資料。6產品有效性資料。7產品標簽樣式。8企業及產品基本信息。包括企業的基本概況、人員組成、技術力量、生產規模、設計產能等。包括研發背景、目標、過程、原料組成、技術指標、檢驗方法、應用效果及產品適用范圍等。微生物肥料還應提交生產用菌種來源、分類地位(種名)、培養條件、菌種安全性等方面資料。。包括原料組成、工藝流程、主要設備配置、生產控制措施。9肥料樣品。四川有機肥登記、有機肥料登記代理、有機肥料證代辦-成都豐登廣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廣西大田農藥登記政策法規咨詢
農藥登記申請材料目錄:(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還應當提交藥效和殘留資料(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包括個人)的,還應當提交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初審意見(原件,1份,****核發)。,還應當提交已在有關國家(地區)登記使用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核發)。《農藥登記資料要求》的規定。廣西大田農藥登記政策法規咨詢肥料登記、肥料登記代理、肥料登記證代辦-成都豐登廣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相同制劑認定:程序及標準;經M1登記證持有人授權,且原藥來源相同或所用原藥經認定為相同原藥的,可認定為相同制劑。未經M1登記證持有人授權的,應按照兩個階段認定程序進行認定。當同時符合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全部要求時,可認定M2與M1為相同制劑。產品化學資料認定3;M2與M1所用原藥為相同原藥;M2和M1有效成分含量和劑型相同;M2和M1中安全劑、穩定劑、增效劑等限制性組分種類和含量相同;M2其他主要項目控制指標不低于M1;M2中不得含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助劑,國家限制使用的助劑種類及限量應符合要求。毒理學和環境影響資料認定;毒理學資料認定M2的毒理學試驗結果與M1相應項目試驗結果相比,急性毒性試驗結果系數不大于2(或雖大于2,但不超過合理的試驗劑量增長系數),對于出現陽性和陰性結果的評價結論一致,認定其毒理學資料具有等同性。環境影響資料認定在試驗生物相同的前提下,以M1的鳥類急性經口毒性試驗、魚類急性毒性試驗、大型溞急性活動抑制試驗、蜜蜂急性接觸毒性試驗、家蠶急性毒性試驗等試驗結果為參照,當M2與M1相應項目的試驗結果相互比對,其系數不大于5(或雖大于5,但不超過合理的試驗劑量增長系數),可認定M2與M1的環境影響資料具有等同性。
農藥名稱命名原則:原藥(母藥)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表示。單制劑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表示。混配制劑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表示。中文通用名稱多于3個字的,在混配制劑中可以使用簡化通用名稱。混配制劑名稱原則上不多于9個字,超過9個字的應使用簡化通用名稱,不超過9個字的,不使用簡化通用名稱。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之間應當插入間隔號(以圓點“·”表示,中實點,半角),按中文通用名稱拼音順序排列。簡化通用名稱應當按照簡短、易懂、便于記憶、不易引起歧義的原則,從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中選取,原則上不超過3個字,每個有效成分只能有一個簡化通用名稱。同一有效成分不同形式的鹽或相同化學結構的不同異構體,可以使用相同簡化通用名稱,差異之處在登記證備注欄和標簽有效成分欄中體現。《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肥料名稱、商標肥料規格、等級和凈含量要求。
中國境內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正式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內肥料生產者。肥料產品的生產企業在中國大陸境內,其生產產品視為國內產品。包括“三資”企業生產產品。國外及港、澳、臺地區肥料生產企業——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申請人可直接辦理,也可由其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辦事機構或委托的中國境內代理機構辦理。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申請人還需提交委托代理協議,代理協議應明確境內代理機構或國外及港、澳、臺地區企業常駐*機構職責,確定其能全權辦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肥料登記、包裝、進口肥料等業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肥料登記按企業、審批產品類型和登記進程分類!廣西大田農藥登記政策法規咨詢
《肥料中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標準2020年1月1日實施,肥料中添加農藥按假農藥處罰。廣西大田農藥登記政策法規咨詢
四川省權限內肥料登記受理條件:(一)申請人應是經行政管理機關正式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四川省內肥料生產企業,申請登記的產品在工商注冊核定的經營范圍內。(二)申請登記的產品屬有機-無機復混肥料(GB/T18877)、有機肥料(NY525)、水稻苗床調理劑(NY526)類范圍;(三)禁止性要求。沒有生產國使用證明(登記注冊)的國外產品。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產品;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保等國家或行業標準要求的產品;知識產權有爭議的產品;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肥料登記,農業農村部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準決定不足1年的。產品登記審批辦結前,同一申請人提交同一產品登記申請的。申請材料1、肥料登記申請書;2、產品標簽樣式及使用說明書;3、產品檢驗報告4、田間試驗報告;5、生產企業考核表;6、委托檢驗協議;7、營業執照。8、原材料評估報告。廣西大田農藥登記政策法規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