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肥料》NY/T525-2021標準已經頒布實施,由于微生物肥料的兩大產品標準《生物有機肥》NY884-2012和《復合微生物肥料》NY/T798-2015引用了該標準,因此這兩個標準急需修訂,目前《生物有機肥》(修訂)征求意見稿已完成。修訂方向:取消了強制性條款的規定;增加了生物有機肥生產原料適用類目錄;增加雜菌總量限量要求及其測定方法;修改了有機質的質量分數及其計算方法;修改了酸堿度(pH)范圍;修改了抽樣(見6.2);修改了包裝、標識、運輸和貯存;有機質的質量分數(以烘干基計);(二者選一)≥25.0%≥30.0%。農業部登記肥料續展資料要求。四川農藥肥料登記流程和手續
農藥的定義:是指用于預防、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植物、昆蟲生長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質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前款規定的農藥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場所的下列各類:(一)預防、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包括昆蟲、蜱、螨)、草、鼠、軟體動物和其他有害生物;(二)預防、控制倉儲以及加工場所的病、蟲、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三)調節植物、昆蟲生長;(四)農業、林業產品防腐或者保鮮;(五)預防、控制蚊、蠅、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六)預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壩、鐵路、碼頭、機場、建筑物和其他場所的有害生物。根據作用對象分為: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根據使用范圍分別大田農藥,鼠藥,衛生農藥。廣西有機肥料登記所需時間和費用《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肥料產品包裝標識印刷要求。
農藥名稱命名原則:原藥(母藥)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表示。單制劑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表示。混配制劑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表示。中文通用名稱多于3個字的,在混配制劑中可以使用簡化通用名稱?;炫渲苿┟Q原則上不多于9個字,超過9個字的應使用簡化通用名稱,不超過9個字的,不使用簡化通用名稱。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之間應當插入間隔號(以圓點“·”表示,中實點,半角),按中文通用名稱拼音順序排列。簡化通用名稱應當按照簡短、易懂、便于記憶、不易引起歧義的原則,從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中選取,原則上不超過3個字,每個有效成分只能有一個簡化通用名稱。同一有效成分不同形式的鹽或相同化學結構的不同異構體,可以使用相同簡化通用名稱,差異之處在登記證備注欄和標簽有效成分欄中體現。
根據新標準《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要求:1、應標明經依法登記注冊并能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生產者和/或經銷者和/或進口商的名稱、地址。生產者和/或經銷者和/或進口商的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肥料企業的名稱或合法商標的字樣。地址的標注規定不應與有關法律法規相矛盾。進口產品還應標注原產國/地區名稱。進口商名稱和地址均不應使用簡稱。2、國產產品應在產品合格質量證明書、產品外包裝上或用易于識別的電子信息(二維碼、條形碼)的方式標明肥料產品的生產日期或批號。3、進口產品應標注進口合同號,通過國產產品的生產日期或批號、或進口產品的進口合同號,應可追朔相應產品質量檢驗的結果。*在產品標準中要求標明有效期或保質期時,應標明有效期或保質期,并添加產品有效期的備注。4、新增:如產品有強制性國家標準,應標明強制性國家標準編號。如標明國家或行業標準中未包括的其他元素或添加物,此時除標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外,還應同時標明含有添加物檢測方法的在備案有效期內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中的方法應是國內、國外文獻中的該添加物的**檢測方法。成都豐登廣源農業科技公司簡介!
目前實施的《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農業部負責全國肥料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復混肥、配方肥(不含葉面肥)、精制有機肥、床土調酸劑的登記審批、登記證發放和公告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越權審批登記?!斑@次下放行政許可事項是為了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好處是方便省內肥料企業就近辦事?!睆V東省耕地肥料總站相關負責人透露,農業廳則會相應加強工作指導、業務培訓和實施監督。農藥登記審批的流程和審批時限!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登記需要多長時間
農藥的定義-鼠藥、衛生殺蟲劑等也屬于農藥。四川農藥肥料登記流程和手續
新農藥,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國批準登記的農藥,包括新農藥原藥(母藥)和新農藥制劑。,是指農藥產品中具有生物活性的特定化學結構成分或生物體。原藥,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得到的由有效成分及有關雜質組成的產品,必要時可加入少量的添加劑。母藥,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得到的由有效成分及有關雜質組成的產品,可能含有少量必需的添加劑和適當的稀釋劑。制劑,是指由農藥原藥(母藥)和適宜的助劑加工成的,或由生物發酵、植物提取等方法加工而成的狀態穩定的產品。助劑,是指除有效成分以外,任何被添加在農藥產品中,本身不具有農藥活性和有效成分功能,但能夠或者有助于提高、改善農藥產品理化性能的單一組分或者多個組分的物質。雜質和相關雜質,雜質是指農藥在生產和儲存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相關雜質是指與農藥有效成分相比,農藥在生產和儲存過程中所含有或產生的對人類和環境具有明顯**、對使用作物產生藥害、引起農產品污染、影響農藥產品質量穩定性或引起其他不良影響的雜質。四川農藥肥料登記流程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