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留的宿主DNA是生產中產生的雜質,其存在潛在的致瘤性、傳染性和免疫原性等風險。相關研究表明,基因的大小普遍在200bp以上,因此大于200bp有可能會有一定的致病性,而且殘留DNA片段越大,生物制品的風險等級越高。因此,各國監管機構對其提出了嚴格要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在《關于人類基因zhiliao新產品生產指導文件》中明確指出HCD的片段要小于200bp。2022年5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審中心(CDE)發布的《體內基因藥物產品藥學研究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試行)》中也明確指出需對DNA殘留量和殘留片段大小進行控制,建議盡量將DNA殘留片段的大小控制在200bp以下。M-SAN HQ中鹽核酸酶在細胞培養條件或生理鹽濃度下具有較高活性。福建ArcticZymes中鹽核酸酶70950
文章作者對酶法去除dsDNA進行了優化研究,兩種酶濃度梯度為25U/ml、50U/ml及100U/ml,Mg2+濃度為5mM,通過PicoGreen檢測dsDNA含量。結果發現,25U/ml的M-SAN HQ中鹽核酸酶對dsDNA去除效果明顯優于100U/ml的Benzonase。此外,在酶切反應速度方面,M-SAN HQ有更明顯的優勢,——在低濃度底物dsDNA(如20ng/ml)條件下,50U/ml的M-SAN HQ在5分鐘內將dsDNA降解到2ng/ml左右;而50U/ml的Benzonase在30分鐘孵育消化后,dsDNA濃度依然是12ng/ml左右。吉林M-SAN中鹽核酸酶70950-160中鹽核酸酶具有純度高(≥99%)、 內毒水平低(<0.25EU/1kU)的特點;
?通過三質粒瞬轉體系生產病毒載體,會引入宿主細胞DNA殘留(HCD)、蛋白殘留(HCP)、工藝雜質(如antibiotics、核酸酶等外源物質)等污染,存在潛在的致瘤性和免疫原性等風險。藥品監管機構一般允許生物制品中存在10ng/dose以下的殘留DNA。此外,根據雜質來源、工藝以及產品類型不同,也會對HCD限度做不同要求。為了達到這個要求,一般通過核酸酶處理和色譜聯用的方法。一般在細胞培養液裂解/收獲、澄清收獲及超濾濃縮等環節加入核酸酶處理,需要工藝摸索來確認處理方式。
宿主細胞DNA殘留的擔憂是基于致ai風險理論,特別是生產細胞系所包含的致ai序列,比如較常見腺病毒基因E1A和E1B(HEK293, PerC.6 和CAP 細胞系),人乳tou瘤病毒E6和E7基因(HeLa細胞系)等。當使用致ai細胞系生產AAV時,下游純化須盡可能減少殘留DNA。工業上一般使用核酸酶分解殘留DNA,普遍認為小于200 bp的DNA片段可有效降低致ai風險。宿主細胞蛋白殘留與免疫原性、炎癥或過敏性休克有關。盡管與非人類的生產原料相比(非人類細胞系如BHK21或昆蟲細胞,以及輔助病毒如HSV、腺病毒、桿狀病毒),人類細胞免疫原性比較弱。M-SAN HQ中鹽核酸酶不含動物源成份,無蛋白酶活性;
市售的M-SAN HQ中鹽核酸酶有三個規格,分別是25kU、500kU及5MU,分別滿足研發初期及大規模生產各階段的要求。通過SDS-PAGE檢測蛋白純度在99%以上。基于ArcticZymes Technologies的30年的酶學開發及大規模生產經驗,M-SAN HQ的生產體系穩定,產品純度高,批次一致性好,無蛋白酶活性。廠家開發出特異的緩沖液體系,使M-SAN HQ保存起來更加穩定,-15℃ - -30℃條件下保存4年沒有活性下降。研究數據表明,經過5-6次的反復凍融,M-SAN HQ中鹽核酸酶活性沒有明顯變化。M-SAN HQ ELISA kit規格是12*8 strip,提高使用效率。河南等滲條件中鹽核酸酶70950-150
ArcticZymes廠家管控整個供應鏈及生產流程,協助客戶進行文件審計及現場審計。福建ArcticZymes中鹽核酸酶70950
基因藥物是指將外源基因引入靶細胞,糾正或補償基因缺陷或異常引起的疾病的。這種策略對許多疾病的康復有很大的潛力,包括ai癥、神經退行性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目前已經進行了2000多項基因藥物臨床試驗,大多數載體已被證明是有效和安全的。目前的研究表明,大約64%的基因藥物臨床試驗是為了醫治ai癥疾病,而最常見的策略是傳遞抑制cancer生長或殺死cancer的基因。基因藥物的關鍵是使用安全有效的基因傳遞載體,如病毒載體和非病毒載體。病毒載體是常用的基因導入的方式之一。而腺病毒的載體由于轉基因效率高,不受靶細胞是否分裂的限制,容易制備高滴度的病毒載體,在基因藥物和免疫領域有更多的應用。福建ArcticZymes中鹽核酸酶7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