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ticZymes Technologies有兩條產品線,分別針對分子診斷和生物藥物生產兩個領域。在分子診斷領域,產品有蝦堿酶(SAP)、UNG酶、等溫擴增酶(IsoPol)、連接酶、蛋白酶、內切核酸酶及外切核酸酶等,涉及核酸抽提、擴增及測序等應用。在生物藥物生產領域,全球創新的鹽活性核酸酶(Salt Active Nucleases, SANs)系列產品以其獨特優勢,在細胞基因藥物及RNA藥物生產中表現出更好的性能。其中,鹽活性核酸酶SANs系列產品包含兩款產品,分別是SAN HQ高鹽核酸酶和M-SAN HQ中鹽核酸酶;兩款酶的差別在于發揮酶活的鹽濃度范圍分別是生理鹽濃度范圍和400-600mM高鹽濃度范圍。SAN HQ終產品放行檢測包括微生物、Fungus及Endotoxin檢測等;貴州體外診斷高鹽核酸酶70950-160
基因療法制造商面臨的挑戰與抗體療法剛出現時單克隆抗體制造商面臨的挑戰相似。例如,在生產、儲存和處理過程中,單克隆抗體也會受到低滴度、產品和工藝相關雜質和降解的挑戰。盡管與重組單克隆抗體相比,單劑量AAV產品與工藝相關雜質相關的風險可能更低(取決于雜質的類型、劑量和給藥途徑),但這也不能忽視。由于這些相似性,制藥商、化學品和輔料供應商有機會進行合作,并開發創新的解決方案,以實現穩健和成本效益高的AAV產品生產。重慶體外診斷高鹽核酸酶70921-202US FDA指南要求:重組生物制品終產品中,核酸雜質含量低于10ng/dose。
ArcticZymes Technologies致力于提供高質量產品,具有良好的批間一致性、穩定可靠的質量、及時的文件及技術支持。ArcticZymes所有產品的開發、生產及銷售等都符合ISO13485:2016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鑒于生物制品更嚴格的質控要求,廠家對鹽活性核酸酶系列產品(Salt Active Nucleases,SANs)的生產及質控,在符合ISO13485:2016體系基礎上,增加了cGMP相應要求,如生產用原輔料是Non-animal和Non-plant來源的,終產品經過0.22μm過濾sterilization,放行檢測包括microbes、fungus及內毒檢測等,所有標準符合USP-EP要求。
跟其他類型的核酸酶一樣,SAN HQ高鹽核酸酶和M-SAN HQ中鹽核酸酶的滅活方法有很多,分為可逆滅活及不可逆滅活。金屬離子螯合劑如EDTA會可逆抑制兩者的活性,加入的EDTA濃度一般是溶液中Mg2+濃度的2倍左右即可完全抑制活性;后續補加過量的Mg2+即可恢復核酸酶活性。加熱、還原劑(如DTT)、咪唑、甘油及表面活性劑(如高于15%濃度的Triton X-100、SDS、尿素等)等都可以使其不可逆失活。在生物工藝流程,需要結合上下游應用需要選擇合適的方法去除或滅活核酸酶。SAN HQ用量是Benzonase用量的1/3-1/4,酶用量更少,成本更低、工藝更簡單。
有研究發現,桿狀病毒表達載體體系BEV生產的rAAV發生了與293生產體系不同的衣殼蛋白翻譯后修飾(post-translationalmodifications,PTMs)。這一差異是否會影響載體趨向性和轉導效率還需要進一步驗證。除此之外,桿狀病毒多重infection會導致載體蛋白VP1、VP2和VP3比例不一致。盡管如此,BEV/Sf9系統仍然是一種頗有吸引力的大規模臨床級載體生產策略。隨著以后對基因藥物需求的增加,AAV載體的需求量也會與日俱增,而BEV系統能夠降低AAV的成本,未來還是很有發展潛力的。鑒于生物制品藥物更嚴格的質量要求,廠家對SAN HQ高鹽核酸酶的生產及質控符合更高標準。北京ArcticZymes高鹽核酸酶70921-160
ArcticZymes所有產品的開發、生產及銷售等都符合ISO13485:2016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貴州體外診斷高鹽核酸酶70950-160
通過三質粒瞬轉體系生產病毒載體,會引入宿主細胞DNA殘留(HCD)、蛋白殘留(HCP)、工藝雜質(如antibiotics、核酸酶等外源物質)等污染,存在潛在的致瘤性和免疫原性等風險。藥品監管機構一般允許生物制品中存在10ng/dose以下的殘留DNA。此外,根據雜質來源、工藝以及產品類型不同,也會對HCD限度做不同要求。為了達到這個要求,一般通過核酸酶處理和色譜聯用的方法。一般在細胞培養液裂解/收獲、澄清收獲及超濾濃縮等環節加入核酸酶處理,需要工藝摸索來確認處理方式。貴州體外診斷高鹽核酸酶7095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