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成分以分子或離子形式分散在溶液中,不會經過釋放、溶解等過程,因此其吸收不會受到制劑因素的影響。如果該制劑以均勻的溶液形式被攝入體內,且溶液中的活性成分濃度與已上市產品相同,同時無胃腸道轉運、吸收和活性成分體內穩定性受影響的輔助劑,一般可以不進行人體生物等效性試驗。口服混懸液的活性成分以不溶性顆粒懸浮在液體中,需要經過釋放、溶出等過程,因此應進行人體生物等效性試驗。而口服乳劑,若乳化技術等因素導致制劑的吸收及體內分布發生變化,則應進行人體生物等效性試驗。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2019年,被山東省認定為首批新型研發機構。貴州抗體藥物制劑研究公司
在研究內容方面,國家標準藥品和新藥已經非常一致。但是在研究方法上,如果可以獲取已經上市的產品作為參考,就通常會采用比較研究的方法。如果無法獲得上市產品,則應按照新藥的技術要求進行系統的研究。在質量研究方面,國家標準藥品的質量研究檢查項目與新藥的要求一致。應該根據國家標準中列出的檢驗項目來確定研究內容,并分析收錄項目的性。必要時,根據產品的特點適當增加標準中未列出的項目。選擇研究項目時應遵循《化學藥物質量標準建立的規化過程技術指導原則》的原則。浙江抗體藥物制劑研究院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愿成為客戶與員工引以為傲的伙伴與同行者!
局部給藥制劑應進行非臨床局部安全性試驗研究,因為局部用藥后可能會出現明顯的局部刺激性和/或過敏性,這會改變藥物滲透通過皮膚/粘膜屏障的能力,從而可能影響藥物的安全有效性。對于經皮膚和粘膜給藥等制劑還應考慮其過敏性。如果已經進行的安全性試驗表明藥物具有一定毒性,則應進行與已上市產品的安全性對比研究,以進一步評估其安全性。此外,《化學藥物刺激性、過敏性和溶血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中提供了詳細的技術要求。對于可能導致系統毒性的局部起效藥物,如某些系統毒性大的藥物(例如維A酸和高效皮質類固醇等),還應進行全身暴露量研究。
晶體形態:可通過比較測試進行熔點、紅外光譜、粉末X-射線衍射以及熱分析等。結晶水/結晶溶劑:可通過比較測試進行元素分析、干燥失重和水分檢測、紅外光譜、熱分析等。應使用上市原料藥作為參照品,用于確定結構骨架、構型、結晶水/結晶溶劑和晶體形態的特征。其他來源的對照品只能用于骨架結構和構型的確認。對于無法獲得參照品的化合物,可按照《化學藥物原料藥制備和結構確證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的相關要求進行研究。制劑方配方篩選與工藝研究:《化學藥物制劑研究基本技術指導原則》中描述的制劑方配方篩選和制備工藝研究一般原則適用于已有國家標準的制劑。研究院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是由高新區管委會投資建設的功能完備、系統配套的藥物研發專業技術服務機構。
建議采用三種或三種以上常見的溶出介質(如水、0.1mol/L鹽酸和pH3-8的緩沖液)進行藥物溶出/釋放曲線的對比。如果國家藥品標準中有相關的溶出度/釋放度檢查方法,也應該采用對應的方法。對于注射給藥制劑,有關物質、pH值、滲透壓、溶液透明度和顏色等與制劑安全性緊密相關,是篩選的重要考慮因素。而對于局部給藥制劑,必須根據使用部位和劑型特點等因素進行合理的指標篩選。例如眼科制劑的制定,應重點關注有關物質、pH值、粘度等指標,因為眼部需要特別的藥物特性。對于透皮給藥系統,能夠透過皮膚的能力是保證藥物有效性的前提,因此必須進行與市售產品比較的體外釋放度和透皮試驗等篩選工作。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不墨守成規,勇于創新,敢于挑戰。浙江抗體藥物制劑研究院
研究院擁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物制劑技術研究與評價重點實驗室、糖藥物質量研究評價重點實驗室等。貴州抗體藥物制劑研究公司
因此,對于已有國家標準品種,需要進行影響因素試驗,以考察產品對光、濕、熱等的穩定性。這將為包裝材料和貯存條件的選擇提供依據,還可以為加速試驗和長期試驗條件的選擇提供依據,為制劑工藝的確定提供幫助。對于制劑的影響因素試驗,可以結合篩選過程進行。加速試驗與新藥的要求相同,應在選定的試驗條件下進行6個月的考察。選擇長期試驗時間時,應綜合考慮產品穩定性情況、與已上市產品穩定性的比較情況和擬定有效期。在申請注冊時,需要提交至少6個月的長期穩定性研究資料。貴州抗體藥物制劑研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