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附錄C中描述的方法,制造商或申請人可以確保亞硝胺雜質的總含量不會超過 ICH M7(R2)3中規定的1:100000可接受的ai癥風險。通常,需要具有適當定量限(LOQ)的靈敏分析方法來測試藥品是否符合亞硝胺雜質推薦的AI限值。根據ICH Q2(R1)行業分析程序驗證指南:檢測限和定量限應與雜質必須控制的水平相稱。LOQ應基于這些原則進行科學論證。FDA與本指導原則有關的亞硝胺指南網頁中例舉了推薦用于檢測幾種不同原料藥和藥品中亞硝胺雜質的經過驗證的分析測試方法的示例。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中心價值觀:客戶至上,員工為本,創新敬業,誠信共贏。寧夏小分子亞硝胺雜質研究實驗
含硝酸鹽的原料,如硝酸鉀,可能含有亞硝酸鹽雜質。可容忍的亞硝酸鹽雜質量取決于工藝,應由每個API制造商確定。據報道,仲胺或叔胺在某些原料和甲苯等新鮮溶劑中是雜質。如果API原料或中間體是在可能從其他工藝中引入亞硝胺雜質的地方(生產線)生產的,則這些原料和中間體可能會因生產現場的交叉污染而面臨風險。API原料供應鏈意識是防止原料藥亞硝胺雜質和交叉污染的重要因素。例如,在沒有供應商監督的情況下,API制造商可能不知道其從供應商處采購的API原料中的亞硝胺雜質或前體。海南人用藥中亞硝胺雜質研究公司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位于魯中醫藥產業密集區的主要城市,山東省制藥大市--淄博。
在某些藥品中意外發現亞硝胺雜質(可能或有可能是人類致ai物)明確表明,需要制定風險評估策略來評估任何藥品中亞硝胺的潛在存在。在一些藥品中發現亞硝胺后,FDA和其他國際監管機構對受影響的 API 和藥品中的這些雜質進行了詳細分析。根據該機構目前的理解,本指南討論了亞硝胺形成的潛在根本原因,并建議API和藥品制造商和申請人應使用FDA 應采取本指南中描述的三步緩解策略,即:(1)對已批準或上市銷售的產品以及正在申請的產品進行風險評估;
如果亞硝胺雜質水平高于AI限值的藥品批次已經在銷售中,制造商和申請人應聯系相關機構。此外,如果測試表明任何一批銷售的藥品不符合相關申請中規定的規格,包括亞硝胺雜質的規格,持有新藥申請(NDA)和簡化新藥申請(ANDA)的申請人必須按照《美國聯邦法規》第21篇第314.81(b)(1)條的規定提交現場警報報告。同樣,持有生物制品許可證申請的申請人必須按照《美國聯邦法規》第21篇第600.14條的規定報告生物制品偏差。研究新藥申請贊助商應了解原料藥和藥品中潛在的亞硝胺雜質,以便在提交NDA或生物制劑許可證申請之前加以解決,并在整個產品開發過程中考慮本節所述的建議。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培育了則正醫藥、五源本草、立博美華等42家醫藥企業。
用于計算亞硝胺AI限值的MDD通常是藥品標簽中說明的MDD。如果無法使用本節所述的方法確定AI限值,FDA建議使用26.5 ng/天作為AI限值。FDA推薦的AI限值是對應于單個亞硝胺雜質的,只適用于藥品含有單一亞硝胺的情況。FDA建議,當發現一種以上的亞硝胺時,亞硝胺的總限量不應超過藥品中毒性較強亞硝胺推薦的AI限量。FDA還認識到,如果個別亞硝胺的AI限值差異很大,那么將總亞硝胺限值建立在毒性較強亞硝胺限值上可能不切實際,另一種方法可能是合適的。當藥品中存在多種亞硝胺雜質(例如,小分子亞硝胺和NDSRI)時,可以使用另一種靈活的AI限值方法來制定規范。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本著“開放、聯合、競爭”的原則,與各高校、科研機構、大型藥企開展密切交流。廣西原料藥中亞硝胺雜質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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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其他更改外,此次修訂包括一個新章節,其中描述了亞硝胺藥物基質相關雜質 (NDSRI)、NDSRI的潛在根本原因以及防止或減少NDSRI存在的緩解策略。通過此次修訂,本指南描述了兩種一般結構類別的亞硝胺雜質:小分子亞硝胺雜質(與API結構不相似且存在于許多不同藥品中的亞硝胺雜質)和與API結構相似且通常對每種API獨有的NDSRI雜質。行業指南《亞硝胺藥物相關雜質 (NDSRI) 的推薦可接受攝入量限值》(2023.8月)也涉及NDSRI (RAIL指南)。在RAlL指南中,FDA解釋說,為了反映相關信息的不斷發展和高度技術性,FDA打算在FDA網頁(亞硝胺指南網頁)上提供與 RAlL指南相關的某些更新信息。寧夏小分子亞硝胺雜質研究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