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將有關線索移交紀檢監察、審計部門處理。第三十七條在采購項目投訴、舉報處理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采購方式、評審規則、供應商資格條件等存在歧視性、限制性、不符合采購政策等問題的,依照《中華*****采購法》等**有關規定處理。第三十八條在采購項目投訴、舉報處理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采購人存在無預算或者超預算采購、超標準采購、鋪張浪費、未按規定編制采購實施計劃等問題的,依照《中華*****采購法》、《中華*****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黨政**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第六章附則第三十九條采購項目涉及**秘密的,按照涉密采購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條因采購人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實施采購的,可以適當簡化相關管理要求。第四十一條由集中采購機構**的批量集中采購和框架協議采購的需求管理,按照有關制度規定執行。第四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本辦法所稱主管預算單位是指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向本級財政部門申報預算的****、事業單位和團體**。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通過掃描資產二維碼一鍵智能報修,實現:一、質保內的合同履約監管。教育裝備項目管理云平臺
開展裝備理念、產品、標準體系、應用、管理、服務的交流合作。四、保障措施(一)健全管理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和規范裝備職能機構建設,合理確定職責任務,科學安排人員,確保相關工作順利開展。各地裝備部門要與教學管理、教學研究等部門建立密切協作機制,形成合力。加快構建教育行政部門和之間的管辦分離、權責明晰、運轉的新型裝備治理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咨詢、第三方服務、裝備部門管理的現代服務機制。建立技術團隊,加強對各級裝備工作的指導與咨詢服務。(二)保障日常運維各地要結合教育發展需求,按照標準及時更新設備設施,確保消耗性材料的補充與供給,確保每個班級都能按照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實驗,限度滿足學生動手實踐活動的需要。加強日常運行維護服務,采取多種措施,降低運維成本。鼓勵多渠道籌措裝備資源,引導和鼓勵社會、企業公益支持裝備事業發展。(三)建好管理隊伍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要配好裝備工作人員,為其提供有利工作和發展環境。鼓勵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實施實驗室、教室管理員標準。鼓勵創造條件,促進使裝備工作人員發展,評聘相應的技術職務。探索與有關高校合作開展相關學科的研究生培養。 廣東中小學項目管理系統項目目標是裝備項目管理的出發點和歸宿點,明確項目的目標和利益,為項目的規劃和執行提供指導。
以“互聯網+”和“制造2025”戰略為的新型城鎮化、工業化、信息化建設進入關鍵時期,為裝備工作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新挑戰。迅猛發展的信息技術,豐富了裝備的品種,優化了裝備的結構,極大地提升了裝備的品質。以云計算、物聯網、虛擬現實及大數據等為的新興信息技術在教育中廣泛應用,促進了教育模式、教學方法和辦學方式的轉變。加強裝備工作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是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展的重要基礎,是提高教育質量、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部門和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裝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的教育思想、辦學理念、科學技術融入裝備和教育教學工作,加快形成新的教育發展驅動力,推動基礎教育變革與創新,為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效支撐和服務。二、總體要求(一)主要目標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建立與基礎教育發展相適應,與學展素養培育相協調,與課程標準相匹配的裝備配備和質量標準體系。推動實現裝備配備標準化、管理信息化和使用常態化。建立完善規范的、省、市、縣、校裝備治理工作體系與機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門牽頭。
發現采購人未按本辦法規定建立采購需求管理內控制度、開展采購需求調查和審查工作的,由財政部門采取約談、書面關注等方式責令采購人整改,并告知其主管預算單位。對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將有關線索移交紀檢監察、審計部門處理。第三十七條在**采購項目投訴、舉報處理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采購方式、評審規則、供應商資格條件等存在歧視性、限制性、不符合**采購政策等問題的,依照《中華*******采購法》等**有關規定處理。第三十八條在**采購項目投訴、舉報處理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采購人存在無預算或者超預算采購、超標準采購、鋪張浪費、未按規定編制**采購實施計劃等問題的,依照《中華*******采購法》、《中華*****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黨政**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第六章附則第三十九條采購項目涉及**秘密的,按照涉密**采購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條因采購人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實施采購的,可以適當簡化相關管理要求。第四十一條由集中采購機構**的批量集中采購和框架協議采購的需求管理,按照有關制度規定執行。第四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裝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學校年度需求的征集、統計。
購置、建設、租用固定資產的,應當嚴格執行采購等法律法規,并做好采購等履約驗收與固定資產入賬的銜接。嚴格按規定標準配置固定資產,沒有配置標準的,結合本單位履職需要和事業發展需求,厲行節約,合理配備。固定資產原則上不得一邊出租出借、一邊新增配置。(九)規范使用。要加強固定資產使用管理,行政單位固定資產主要保障正常運轉,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主要支撐事業發展,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得互相占用固定資產,確保固定資產功能與單位職能相匹配。固定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要嚴格履行管理程序。落實固定資產內部領用和離崗歸還制度,領用人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出現損壞及時報修,避免閑置浪費或是公物私用。發生崗位變動應當按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移交或歸還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十)調劑共享。積極推進固定資產在單位內部調劑共享,鼓勵跨部門、跨地區、跨級次的資產調劑和共享共用,提升固定資產使用效益。高校、科研等事業單位要將符合條件的科研設施與科研儀器納入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網絡管理平臺,將儀器開放共享情況作為新增資產配置的重要參考因素,推動開放共享和利用。。十一)規范處置。明確固定資產內部處置程序。法制與法治的新常態要求,教育裝備亟待提升綜合治理能力。湖南高校項目管理系統
項目計劃是項目執行的基礎,能夠幫助項目團隊合理安排工作,提高項目的執行效率。教育裝備項目管理云平臺
第十一條對于下列采購項目,應當開展需求調查:(一)10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30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采購項目,包括**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等;(三)技術復雜、性較強的項目,包括需定制開發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采購進口產品的項目等;(四)主管預算單位或者采購人認為需要開展需求調查的其他采購項目。編制采購需求前一年內,采購人已就相關采購標的開展過需求調查的可以不再重復開展。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采購項目開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本辦法規定的需求調查內容的,可以不再重復調查;對在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未涉及的部分,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開展需求調查。第三章采購實施計劃第十二條本辦法所稱采購實施計劃,是指采購人圍繞實現采購需求,對合同的訂立和管理所做的安排。采購實施計劃根據法律法規、**采購政策和**有關規定,結合采購需求的特點確定。第十三條采購實施計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合同訂立安排,包括采購項目預(概)算、比較高限價,開展采購活動的時間安排,采購**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采購包劃分與合同分包,供應商資格條件。教育裝備項目管理云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