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控制校服套數穩定款式校服選購應根據“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按照決策程序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經常性為學生訂購校服,中小學生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于三年,畢業年級原則上不組織校服選購工作。寒冷地區,可結合實際選用冬裝校服。(四)挖掘特色設計制作校服校服設計制作應堅持“安全舒適、經濟實用、美觀簡潔”原則,深入挖掘地方文化內涵和學校辦學底蘊,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傳承民族文化;應適應不同季節,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年齡特點,充分考慮學生在校學習、體育運動等需要。推進校服創新發展,加強校服面料、功能、式樣研發,開展校服遴選、研討、設計大賽等活動,組織專業人員或學生設計校服式樣。四、落實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中小學生校服涉及環節多,各地應建立教育主管部門牽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提高站位,統一思想,積極主動作為,明確校服管理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加強組織協調,認真研究和解決校服管理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著力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品質。。二)嚴格監督檢查。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快速處理校服登記事務,節省時間和精力!四川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
明確校服執行標準、采購時段及套數、定價機制、收費要求等內容;建立選用采購工作臺賬管理、合同備案及信息通報制度;要用好信息化手段,提升日常監管能力。8.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區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校服工作的要求開展工作。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根據大多數家長的意見,決定學校是否選用校服及采用何種模式選購校服,并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由學生、家長、社會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工作。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實行信息公開,主動接受學生和家長全過程監督。堅持自愿購買原則,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四、規范采購流程9.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區實際,確定校服選購模式,完善校服管理有關制度規范,依法制訂校服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參考教育部《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范例》,就選用采購流程、定價機制、收費要求、招標文件、合同范本等作出明確規定。10.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財政部關于促進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等有關要求,加強對校服采購學校的指導監督。云南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校服管理平臺,整合資源,協同各方,為學校校服管理創造全新的模式!
各地要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穿著校服的保障政策,加大對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或減免校服費用。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益捐助校服。7.完善售后服務。各地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要指導供應商完善校服售后服務渠道,督促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要開通校服質量投訴渠道,及時核實處理反映的問題。學校要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定期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向供應商反饋,并作為后續采購依據;可積極探索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努力降低資源消耗。供應商要建立以市、縣(市、區)為單位的校服服務體系,提供相對固定的購買渠道,備足貨源,方便學生家長及時購買、調換。8.保障公平競爭。各地要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打破校服管理領域行政性壟斷。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及中小學校要堅決防止、糾正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不得濫用行力,妨礙外地供應商進入本地市場。
由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3.選用組織選派作為采購人,參與評標工作。4.招標結果報選用組織確認。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六、公示校服選購結果評選結束后,對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要求、采購價格、服務年限、售后服務要求等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的問題得到有效處理后,方可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服務年限應保障新生家長選擇權)。采購合同應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八、校服費用收付校服費用的收付按江西省教育收費管理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學校不得違規截留、挪用、擠占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校服費用,并應及時公開校服費用收支情況。九、校服檢查驗收及監督學校要按照《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質檢總局第178號令)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和記錄制度。要按照合同約定,通過批量發貨前隨機抽樣或日常零星購買抽樣的方式。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便捷操作,輕松完成校服信息的登記與查詢!
一)自主確定企業模式1.選用組織制訂校服采購方案、采購信息,在專業采購平臺、網站、學校公告欄等多渠道上公開發布。公告發布時間應不少于5個工作日。2.選用組織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審查,深度調研,核實企業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從中篩選出不少于3家企業。3.選用組織通知篩選出的企業,準備樣品和報價等相關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到現場評比。4.選用組織制作投票卡,采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現場投票確定供貨企業。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紀要。(二)家長投票確定企業模式1.選用組織制訂校服采購方案、采購信息,在專業采購平臺、網站、學校公告欄等多渠道上公開發布。公告發布時間應不少于5個工作日。2.選用組織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審查,深度調研,核實企業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從中篩選出不少于3家企業。3.選用組織通知篩選出的企業,準備樣品和報價等相關資料,在規定的時間提交。選用組織制作家長投票資料。4.將制作好的投票資料給所有同意購買校服的家長進行投票,票數**者確定為供貨企業。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紀要。采用該模式的,學校成立由校領導、中層管理負責人、紀檢負責人和班主任組成的監督組,負責全程監督。學校校服軟件定制,深度融合學校需求,定制專屬的校服管理解決方案!北京中小學校服備案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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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不得濫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開展校服采購。二、規范校服采購(一)堅持“學生自愿購買”原則。鼓勵并提倡中小學生統一著裝上學。學校應深入論證、集體決策,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如選用校服,須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校服征訂前應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統一著裝率需達到80%以上。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予同意。(二)堅持“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學校應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設計制作應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和地方文化內涵,符合時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改變應通過書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學生家長同意。 四川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