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監測工程技術規范》規定““內陸盆地平原區……,基本監測站布設密度4~10眼/103km2”和“宜從經常使用的民井、生產井以及泉流量基本監測站中選擇布設水質基本監測站”。而《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環境監測技術要求》規定“地下水監測采樣點布設:本底井,一眼,宜設在填埋場地下水流向上游,距填埋堆體邊界30m-50m處。污染擴散井,兩眼,宜分別設在垂直填埋場地下水走向的兩側,距填埋堆體邊界30m-50m處。污染監視井,兩眼,宜分別設在填埋場地下水流向下游,距填埋堆體邊界30m處一眼、50m處一眼”。(續下)答復內容您好!感謝您的留言。滑雪場建設項目進行水資源論證,能合理規劃造雪用水,保護水資源和生態環境。水庫水資源論證編制單位
規模以上的畜禽養殖業的用水是屬于工業用水還是農業用水還是……,是否需要辦理取水許可?答復內容您好!感謝您的留言。現答復如下:現行取水許可管理取水用途分類中,工業用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生產用水及廠區內職工生活用水,農業用水是指用于農業生產灌溉用水和采用集中化、規模化、以營利為生產目的畜牧業生產用水。您咨詢的規模以上畜禽養殖業用水屬于農業用水范疇。關于該養殖場取水是否需要辦理取水許可問題,根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若該養殖場利用取水工程或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資源,則應依法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否則不需要辦理。阿壩自來水廠水資源論證設計資質單位水資源論證需綜合考慮氣候、地形等因素,確保論證結果符合當地水資源承載能力。
水利部頒布的《取水許可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34號)規定,在取水許可證有效期內,取水量、取水地點發生改變的,取水單位或個人應當重新提出取水申請。您所咨詢的熱電廠新打井且取水量、取水地點已發生變化,需按取水總規模,重新向具有審批權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取水申請,提交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具體審批權限按熱電廠所在省區人民**有關規定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GB/T35580-2017)是在修訂行業標準《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SL322-2013)的基礎上由國家標準委發布的國家標準。因此,從兩項標準的關系來講,是《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GB/T35580-2017)替代了《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SL322-2013)。由于國家標準編寫要求所限,無法在《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GB/T35580-2017)中說明替代《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SL322-2013)有關信息。水利部目前正在開展標準體系修訂工作,結合此項工作將分批廢止失效標準,《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SL322-2013)應在廢止標準之列。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費用核算方法(征求意見稿)》。請問,這個文件是水利部制定的么?是哪年的哪個文件?是否還在執行?謝謝!答復內容您好!感謝您的留言。現答復如下:我部未制定發布《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費用核算方法》。根據***“放管服”**有關要求,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機構資質認定已取消,取水單位可自行編制或委托其他技術支撐單位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費用由企業根據水資源論證工作深度、工作量等自行核定。水資源論證要分析水資源價格機制,引導企業和居民合理用水,提高節水意識。
咨詢內容取水許可證到期延續,取水單位有效期屆滿45日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了申請,對取水單位取水量、實際取水量***評估后,是不是可以以5年平均取水量的比較大取水量核定水量給予延續?這樣取水量比原取水量少,是不是屬于取水量改變,要不要重新辦理?答復內容您好!感謝您的留言。現答復如下:依據《取水許可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34號)規定,取水審批機關應當對原批準的取水量、實際取水量、節水水平和退水水質狀況以及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所在行業的平均用水水平、當地水資源供需狀況等進行***評估,在取水許可證屆滿前決定是否批準延續。批準延續的,應當核發新的取水許可證;不批準延續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根據上述規定,對于延續取水許可申請,審批機關除了要考慮取水單位或個人實際取水量,還應當考慮原批準的取水量、節水水平和退水水質狀況以及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所在行業的平均用水水平、當地水資源供需狀況等,通過***評估作出是否批準延續的決定。批準延續的,核發新的取水許可證。水資源論證可結合水資源循環經濟模式,推動產業用水循環利用,降低消耗。水庫水資源論證編制單位
高校校區擴建開展水資源論證,可科學規劃用水系統,滿足師生教學和生活需求。水庫水資源論證編制單位
我們國家對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并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水資源論證是一項技術性論證報告,它是為取水許可制度服務的,其論證的目的是使取水審批更加科學合理,使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取水許可時,不僅要考慮到建設項目本身取水、用水的需求,而且還要兼顧到對其他用水戶權益的保護,降低管理風險。其**是根據建設項目取水地點、水工程開發地點水源的保障程度,以水資源的條件來確定經濟布局的規模、確定工程建設的規模;用水環節要采取節水措施,力爭實現清潔生產;取水和退水要在不損害第三者利益、不損害第三者利益、不損害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前提下,符合水功能區劃等。因此,需要進行***而系統的論證工作。水庫水資源論證編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