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的行為。13.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嚴格執行“明標識”制度。中小學校在接收校服時要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選購的校服應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和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檢驗費用不得強制向學生家長收取。14.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校服供貨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依法查處在市場上銷售不合格校服的企業,處罰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北京)對社會公示,建立校服企業“黑名單”制度。15.校服企業要切實履行校服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執行國家和本市頒布的校服標準及其他相關管理辦法和規定。校服企業應主動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與指導,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質量抽查工作。要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保障校服品質。六、強化聯動協作16.校服工作涉及部門多、工作環節多、社會影響面大。各區應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的部門聯動機制,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充分發揮組織協調的作用。每年定期由市場監管、教育等部門聯合開展校服質量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中小學校等做好校服工作。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智能化操作,讓校服管理更智能。湖北學校校服備案平臺
附件中小學校服選用采購規范流程一、召開班子會集體決策校服事項將校服選用采購工作納入“三重一大”事項管理,由學校領導集體決策,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采購年級、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供應企業服務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形成會議紀要。二、征集家長采購意向將班子會決策的校服選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長征求意見,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著裝率達到80%以上方可進入選用采購環節。三、組建選用組織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教師、學生、家長與社會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占比不得低于80%。學校管理人員可作為召集人,負責選用采購組織管理工作。選用組織自主決策,民主協商,遇到分歧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決策,每次商討會決策需形成會議紀要。四、確定校服選用模式選用組織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選擇適合本校的校服選用模式,校服選用模式有以下三種:一是按照流程自主確定企業;二是按照流程初選出不少于3家企業,再組織家長投票確定企業;三是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公開招標確定企業。五、展示展評具體環節。 河南學校校服備案平臺校服備案,就選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一站式服務,讓校服管理更省心,更放心!
關于《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一、起草背景自1995年以來,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部署校服工作,1999年底成立了北京市學生統一著裝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學裝中心)。2003年研制《北京市學生裝管理辦法》(京教辦〔2003〕19號)確定全市學生統一著裝工作管理組織架構及職責,市教委成立由主管委領導任組長,有關處室及市學裝中心有關人員組成的北京市學生統一著裝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學裝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有關政策;市學裝中心依據政策,管理協調相關工作。2014年,隨著市教委直屬事業單位,市學裝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學裝辦)設在北京學校后勤事務中心,管理協調全市學生裝工作。2015年,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市學裝辦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結合國家標準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要求,每年下發關于加強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斷加強和促進全市中小學學生統一著裝工作,確保校服品質與安全,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保障了我市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為進一步規范和提升校服管理水平,強化校服品質保障。
從中篩選出的2—3家企業。3.選用通知篩選出的2—3家企業,準備樣品和報價等相關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到現場評比。4.選用采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確定供貨企業。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的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二)選用所有同意購買校服的家長投票確定企業模式。1.選用制訂校服采購方案、采購信息,在采購平臺、網站、公告欄等多渠道上公開發布。2.選用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審查,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從中篩選出的2—3家企業。3.選用通知篩選出的2—3家企業,準備樣品和報價等相關資料,在規定的時間提交,選用制作家長投票資料。4.對制作好的投票資料給所有同意購買校服的家長進行投票,票數者確定為供貨企業。(投票家長數應不低于同意購買校服家長總數的90%,且供貨企業得票數應超過投票數一半)。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的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三)選用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公開招標確定企業模式。1.選用和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溝通選用需求、注意事項、質量要求、價格區間、服務要求等事項,并由和招標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合同。 校服管理新趨勢,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智能化操作。
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不得濫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開展校服采購。二、規范校服采購(一)堅持“學生自愿購買”原則。鼓勵并提倡中小學生統一著裝上學。學校應深入論證、集體決策,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如選用校服,須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校服征訂前應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統一著裝率需達到80%以上。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予同意。(二)堅持“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學校應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設計制作應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和地方文化內涵,符合時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改變應通過書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學生家長同意。 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讓校服成為校園文化的使者,傳遞正能量,助力學生健康成長,打造特色校園文化!浙江中小學校服軟件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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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商提供的商品。9.強化監督處罰。各地要建立本地區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定期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名單,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明確采購單位不得向其采購校服。市場監管部門加強與教育行政部門聯系協調,推進監督抽查、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監管合力。三、加強組織實施10.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市場監管部門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各地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管理機構和工作人員,并將校服選用納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工作,及時排查主要廉政風險點,細化預警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管理工作情況的督導檢查,督導結果納入市縣級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內容。11.明確職責分工。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校服選用和采購監管職責,制定中小學校服管理意見或實施細則,加強校服選用采購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督;會同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督促供應商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校服生產、流通環節進行質量監管,組織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抽查結果及時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所屬專業纖檢機構。 湖北學校校服備案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