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款校服可穿至畢業。(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校服采購要依法依規按照規范流程(詳見附件)進行,全程公開采購過程。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內容包括:供應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及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三、確保校服質量(一)嚴格執行國家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參考T/HEEIA0002-2022《河南省中小學生校服采購與驗收規范》團體標準,并在采購需求、采購合同、檢測驗收中明確。嚴禁采購低于國家標準的校服。(二)嚴格執行“明標識”。校服供應和驗收應確保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具體內容包括:產品號型或規格;纖維成分及含量;維護方法;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執行的產品標準;安全類別;使用和貯藏注意事項(非必要)。每件校服應在側縫處縫制包含項內容的耐久性標簽,應在合格證上體現以上所有內容,并以吊牌、資料或包裝袋等形式提供。嚴禁衣領處縫制任何標簽。(三)嚴格執行質量檢驗。 學校校服軟件研發,不斷創新,為學校提供更先進的校服管理技術!甘肅校服信息管理軟件
協調相關部門強化監管,監督招標過程、企業信譽、售后服務和校服質量。校服選用采購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階段、高中階段),在該時段起始年級采購,畢業年級不組織采購校服。二是以學校為使用主體。校服訂制與購買,由學校自行組織,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購買;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原則,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數,堅決避免化、化現象,堅決避免增加家庭經濟負擔。三是以家委會為選購主體。建立以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吸納學生、家長、教師等共同組成的校服選用組織,由校服選用組織根據學生及家長意愿決定本校是否選用、選用樣式、價格范圍等。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性和連續性。采用代收費定向采購的地區,要制定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采用采購的地區,要按照相關法律做好招投標工作。四是以全社會為監督主體。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熱線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暢通學校、家長反映校服問題的渠道,實行“雙送檢”和公示制度,每一批次的校服成品抽樣檢測報告必須進行公示,及時告知全體學生和家長。四、加強全程監管,強化選用紀律各地要加強校服工作監督管理。 安徽校服登記管理軟件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智能分類校服信息,查找起來方便又快捷!
允許按照所在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或捆綁銷售。農村原則上不要求統一著裝、購買校服。(二)強化公平競爭。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小要遵照《中華反壟斷法》《財政部關于促進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等有關要求,加強對校服采購的指導監督,不得違反市場競爭原則,擅自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不得對本地校服生產企業采取地方保護,不得濫用行力,妨礙供應商進入本地市場,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除財政出資購買校服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均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采購校服并強制購買。(三)遵循簡約適度。校服選用采購應根據“實用、耐用、經濟”的適度原則,由與家長會商議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由家長根據個人需要自行確定校服套數,切實體現學生家長意愿,堅決制止化、化現象。冬季較寒冷的地區,在原有春秋裝和夏裝的基礎上,可適當增加冬裝類型。立足節約,選用禮服式校服的,可由統一購買禮服,學生循環使用。也可探索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文件桂教規范〔2023〕6號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我區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縣(市、區)教育局:為落實《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要求,加強和改進我區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更好保障校服安全和品質,推進清廉和校園文化建設,促進中小學展、成長,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強領導加強校服規范化管理,是落實以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辦好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統一思想認識,提高站位,加強統籌管理,完善校服監管機制,促進校服管理服務質量持續提升。自治區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由我廳基礎教育處牽頭,自治區教育技術和信息化中心負責校服管理日常工作。各地可根據工作實際,明確校服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制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切實抓好工作落實。二、促進公平競爭各地要按照《中華反壟斷法》、《財政部關于促進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 校服備案系統,數據加密存儲,保障校服備案信息安全,提升管理水平!
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贛教評規字〔2023〕1號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為深入貫徹黨的二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深入推進營商環境優化升級“一號工程”有關部署要求,縱深推進全省教育系統,切實做好省委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充分保障廣大學生和家長對校服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鞏固“三個專項整治”成果,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和人民更加滿意的學校育人環境,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規范全省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以下簡稱校服)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健全工作機制加強校服規范管理,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建設勤廉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現實需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切實提高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統籌協調。完善校服監管機制。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軟件,智能統計分析,為校服決策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持!陜西校服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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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校服選用組織負責校服選用采購管理工作,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制定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加強中小學生著裝禮儀規范教育,充分發揮校服**校園文化建設和德育美育的作用。二、嚴格標準執行在校服選用采購過程中,要在采購文件和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當符合《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2015)、《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2015)、《消費品使用說明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GB/)等國家標準,其中羽絨類服裝按《羽絨服裝》(GB/T14272-2021)標準執行。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要求組織生產,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三、規范市場競爭**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破除校服管理領域行政性壟斷。各地要加強對校服采購單位的指導監督,堅決杜絕、糾正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切實保障市場公平競爭。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不得對本地校服生產企業采取地方保護。甘肅校服信息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