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教備函〔2023〕2號各設區市教育局: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規范校服選用采購,建立長效機制,提升校服質量水平,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和合法權益,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管理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各相關部門,建立部門聯動的監管保障工作機制,負責轄區內中小學的校服管理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對校服選用采購工作進行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督。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銷售企業、中小學校等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各地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不得存在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和行政壟斷等行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本級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意見,明確管理職責和工作分工;制定校服選用和采購辦法,明確采購流程、采購評審要素以及采購合同范本等。各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制定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校服德育美育作用。要健全工作機制,實行信息公開,聽取專業組織和人員意見建議,提高校服選用采購的規范性、科學性、專業性,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工作。 南京駿飛的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讓校服信息登記如行云流水般順暢!青海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
充分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是本校校服選購管理工作的主體,負責本校校服選用采購的實施,制定本校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細則,充分發揮校服德育美育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責任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建立部門聯動的監管保障工作機制,對校服選用采購工作進行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督,按照和省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地區中小學生校服選購管理辦法,建立校服評議、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管等工作,聯合教育部門每年定期開展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有條件的聯合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銷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同時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作用,通過行業自律保障校服品質。二、加強領導,規范選購管理(一)堅持自愿原則。校服承載重要育人功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統一著裝上學。在校服選購工作中,堅持“兩個自愿”原則。遵循自愿開展原則,要開展深入論證,與廣大家長充分溝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長同意方可選用或更換校服。如確定選用校服,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生和家長遵循自愿購買原則。 安徽校服備案平臺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操作簡單易懂,輕松上手校服管理工作!
協調相關部門強化監管,監督招標過程、企業信譽、售后服務和校服質量。校服選用采購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階段、高中階段),在該時段起始年級采購,畢業年級不組織采購校服。二是以學校為使用主體。校服訂制與購買,由學校自行組織,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購買;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原則,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數,堅決避免化、化現象,堅決避免增加家庭經濟負擔。三是以家委會為選購主體。建立以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吸納學生、家長、教師等共同組成的校服選用組織,由校服選用組織根據學生及家長意愿決定本校是否選用、選用樣式、價格范圍等。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性和連續性。采用代收費定向采購的地區,要制定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采用采購的地區,要按照相關法律做好招投標工作。四是以全社會為監督主體。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熱線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暢通學校、家長反映校服問題的渠道,實行“雙送檢”和公示制度,每一批次的校服成品抽樣檢測報告必須進行公示,及時告知全體學生和家長。四、加強全程監管,強化選用紀律各地要加強校服工作監督管理。
采用綜合評分法確定供貨企業。規模較小的學??梢杂伤邢嚓P家長投票,規模較大的學校可以由評定組織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的方式按規范流程確定供貨企業。上述工作環節要形成會議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公開。6.公示采購結果。學校采取多種方式向所有相關家長公示采購結果,包括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公示渠道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公示期間無異議或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7.簽訂采購合同。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校服納入代收費項目的地區,學校設置代收代付??顚?,???*,并及時公開財務收支情況。8.校服檢查驗收。堅持執行“雙送檢”制度,按照合同約定,對同一批次校服實行兩次檢測,在校服生產前對面料抽樣進行送檢,檢驗合格后再生產;校服生產完成后對成品再次進行抽檢,抽檢合格后再使用。重點查驗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平臺,高效處理校服信息,優化學校管理資源!
設立校服選用組織負責校服選用采購管理工作,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制定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加強中小學生著裝禮儀規范教育,充分發揮校服**校園文化建設和德育美育的作用。二、嚴格標準執行在校服選用采購過程中,要在采購文件和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當符合《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2015)、《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2015)、《消費品使用說明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GB/)等國家標準,其中羽絨類服裝按《羽絨服裝》(GB/T14272-2021)標準執行。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要求組織生產,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三、規范市場競爭**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破除校服管理領域行政性壟斷。各地要加強對校服采購單位的指導監督,堅決杜絕、糾正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切實保障市場公平競爭。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不得對本地校服生產企業采取地方保護。校服備案平臺,讓校服備案工作告別繁瑣,進入高效便捷的新時代!云南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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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暢通校服意見反映渠道,及時核實處理師生和家長反映的問題。要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定期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應及時反饋給校服企業,并作為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校服采購簽訂合同購貨期一般不得超過3年,合同到期,原則上要重新開展采購,不得自行續簽合同。(四)落實保障措施。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加大校服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要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條件成熟的地區,可通過財政采購的方式,為學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中標的校服生產企業按一定比例向的貧困學生無償提供校服,鼓勵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捐助學生校服。(五)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校要加強校服管理有關政策的宣傳解讀,適時管理人員、教師開展校服管理政策培訓。采取召開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對家長和學生開展校服管理政策宣傳;通過新媒介、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宣傳和解讀校服管理政策。認真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及時宣傳推廣,積極發揮示范作用。(六)嚴格責任追究。 青海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