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為扎實推進全省教育系統******和清廉學校建設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和家長在校服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以下簡稱“校服”)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明確職責分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管理、協調推進本地區校服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校服管理工作的責任部門,細化工作舉措,明確具體職責,對校服選用采購工作進行全過程指導和監督。協同市場監管部門不定期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確保校服供應安全有序。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校服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和市場上發現的銷售不合格產品的銷售單位,及時公布抽查、查處結果并向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中小學校承擔校服選用采購管理的主體責任。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建立健全校服管理工作相關制度。校服管理軟件,輕松應對校服管理中的大小事務,讓管理無后顧之憂!北京中小學校服備案系統
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校服的生產企業和在市場上發現的銷售不合格校服的銷售企業;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定期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名單,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明確采購單位不得將其納入本地區校服供貨單位。要充分發揮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暢通學校、反映校服質量問題的渠道。21.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健全工作機制,實行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增強校服采購過程的透明度,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對在校服工作中違反程序、濫用職權、收取回扣、等行為的,要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移交問題線索,依法嚴肅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八、加強服務保障22.各區教育行政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統籌,指導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努力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指導學校建立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反饋校服供貨企業,并作為是否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云南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軟件,智能分析校服數據,為管理決策提供依據!
二)選用組織組織所有有意向購買校服的家長投票確定企業模式。1.選用組織制定校服采購方案和采購信息,在專業采購平臺、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學校公告欄、家校聯系群等多渠道上公開發布。2.選用組織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審查,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等信息,從中篩選出的2-3家企業。3.選用組織通知篩選出的2-3家企業,準備樣品和報價等相關資料,按規定時間提交。4.選用組織制作、發放家長投票資料,組織所有有意向購買校服的家長進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得票者確定為供貨企業。(投票家長數應不低于有意向購買校服家長總數的90%,供貨企業得票數應超過投票數的一半,如參評企業得票數均未超過投票數的一半,則由得票數排前兩位的企業進入第二輪投票,得票數超過投票數一半的確定為供貨企業)。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三)選用組織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公開招標確定企業模式。1.選用組織和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溝通選用需求、注意事項、質量要求、價格區間、服務要求等事項。并由學校和招標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合同。2.選用組織審查招標代理機構制作的招標文件,確認無誤后。
校服款式一經選定,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原則上每款校服小學6年,初中、高中3年以內每屆學生不得更換。不得一次性將中學、小學階段所需校服全部采購下發。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購年級服和班服。畢業年級不得采購校服。(四)加強式樣設計。各地各校要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的研發,逐步健全校服款式推薦評議制度。可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校服遴選,引導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款式設計。校服式樣設計要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充分考慮學生體育運動與課間活動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并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同時要制定本地、本校的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校服在育人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款式遴選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于違規操作的相關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依法追究責任。(五)嚴格質量標準。校服質量應具備安全要求,鼓勵推行綠色設計、使用天然,的纖維原料制作校服。各校應在采購文件及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準,校服面料、輔料、配件(料)、制作工藝、包裝、配送等有關安全與質量,應當符合《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 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是學校校服管理的智能小助手,超好用!
由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3.選用組織選派作為采購人,參與評標工作。4.招標結果報選用組織確認。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六、公示校服選購結果評選結束后,對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要求、采購價格、服務年限、售后服務要求等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的問題得到有效處理后,方可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服務年限應保障新生家長選擇權)。采購合同應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八、校服費用收付校服費用的收付按江西省教育收費管理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學校不得違規截留、挪用、擠占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校服費用,并應及時公開校服費用收支情況。九、校服檢查驗收及監督學校要按照《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質檢總局第178號令)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和記錄制度。要按照合同約定,通過批量發貨前隨機抽樣或日常零星購買抽樣的方式。學校校服軟件研發,緊跟科技潮流,為學校校服管理注入新的活力與動力!遼寧中小學校服備案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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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綜合評分法確定供貨企業。規模較小的學校可以由所有相關家長投票,規模較大的學校可以由評定組織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的方式按規范流程確定供貨企業。上述工作環節要形成會議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公開。6.公示采購結果。學校采取多種方式向所有相關家長公示采購結果,包括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公示渠道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公示期間無異議或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7.簽訂采購合同。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校服納入代收費項目的地區,學校設置代收代付專款專戶,專款**,并及時公開財務收支情況。8.校服檢查驗收。堅持執行“雙送檢”制度,按照合同約定,對同一批次校服實行兩次檢測,在校服生產前對面料抽樣進行送檢,檢驗合格后再生產;校服生產完成后對成品再次進行抽檢,抽檢合格后再使用。重點查驗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北京中小學校服備案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