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登記樣品要求:1、產品質量檢驗和急性經口毒性試驗應提交同一批次的肥料樣品2份,每份樣品不少于600克(毫升),顆粒劑型產品不少于1000克;2、抗爆性試驗需提交1份不少于9000克的樣品。3、包膜降解試驗需提交1份不少于1000克的包膜材料。微生物肥料菌種鑒定需提交試管斜面兩支。4、樣品應采用無任何標記的瓶(袋)包裝。樣品抽樣單應標注生產企業名稱、產品名稱、有效成份及含量、生產日期等信息。境內產品由申請人所在省級農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單位抽取肥料樣品并封口,在封條上簽字、加蓋封樣單位公章。農業部登記肥料資料要求。登記新政策
農藥委托加工、分裝: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委托加工、分裝農藥的,委托人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登記證,受托人應當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委托人應當對委托加工、分裝的農藥質量負責。: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登記證,可為新農藥研制者和國內農藥生產企業。取得中國農藥登記證的境外企業不得作為農藥委托加工的委托人,不得委托國內農藥生產企業加工農藥。受托人: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生產許可證。即須接受的委托加工為與其相應生產許可的劑型相一致的農藥制劑品種。: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登記證,可為新農藥研制者、國內農藥生產企業或是境外企業。受托人: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生產許可證。即在其農藥生產許可范圍內承接農藥分裝委托。、分裝的農藥質量負責。委托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的受托人加工、分裝農藥,或者委托加工、分裝假農藥、劣質農藥的,對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按照生產假農藥或生產劣質農藥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樂山大田農藥登記流程和費用農藥登記常見問題解答?
境外企業肥料登記與境內肥料登記的不同點:1、企業證明文件。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申請人應提交所在國(地區)**簽發的企業注冊證書和肥料管理機構批準的生產、銷售證明。國外肥料生產企業的注冊證書和生產銷售證明還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企業所在國(地區)使館(或領事館)確認。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申請人還需提交委托代理協議,代理協議應明確境內代理機構或國外及港、澳、臺地區企業常駐**機構職責,確定其能全權辦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肥料登記、包裝、進口肥料等業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生產企業考核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申請人應提交相應的企業生產和質量檢測設備設施(包括檢驗儀器)圖片等資料。
根據新標準《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要求:1、應標明經依法登記注冊并能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生產者和/或經銷者和/或進口商的名稱、地址。生產者和/或經銷者和/或進口商的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肥料企業的名稱或合法商標的字樣。地址的標注規定不應與有關法律法規相矛盾。進口產品還應標注原產國/地區名稱。進口商名稱和地址均不應使用簡稱。2、國產產品應在產品合格質量證明書、產品外包裝上或用易于識別的電子信息(二維碼、條形碼)的方式標明肥料產品的生產日期或批號。3、進口產品應標注進口合同號,通過國產產品的生產日期或批號、或進口產品的進口合同號,應可追朔相應產品質量檢驗的結果。*在產品標準中要求標明有效期或保質期時,應標明有效期或保質期,并添加產品有效期的備注。4、新增:如產品有強制性國家標準,應標明強制性國家標準編號。如標明國家或行業標準中未包括的其他元素或添加物,此時除標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外,還應同時標明含有添加物檢測方法的在備案有效期內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中的方法應是國內、國外文獻中的該添加物的**檢測方法。企業標準的編寫,企業標準的備案!
2相同原藥認定2.1程序及標準2.1.1產品化學資料認定2.1.1.1與對照產品(M1,下同)相比,申請認定產品(M2,下同)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時,可認定M2與M1為相同原藥。2.1.1.1.1M2有效成分含量不低于M1;2.1.1.1.2M2相關雜質限量不高于M1;2.1.1.1.3M2其他主要項目控制指標不低于M1;2.1.1.1.4與M1相比,M2無新的相關雜質;2.1.1.1.5與M1相比,M2非相關雜質限量的相對值增加不超過50%或***值增加不超過0.3%,以較大值進行判定;2.1.1.1.6與M1相比,M2無新的非相關雜質;2.1.1.1.7M2鼠傷寒沙門氏菌/回復突變試驗結果,等于或優于M1。2.1.1.2當不符合2.1.1.1.1、2.1.1.1.3、2.1.1.1.7任一項要求時,認定M2為非相同原藥。2.1.1.3當同時符合2.1.1.1.1、2.1.1.1.3、2.1.1.1.7要求,但不符合2.1.1.1.2、2.1.1.1.4、2.1.1.1.5、2.1.1.1.6任一項要求時,需進行第二階段認定。肥料備案,肥料備案代理,肥料備案代辦-成都豐登廣源農業科技公司。自貢農藥生產許可證登記資料授權
《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其他要求。登記新政策
不得不提到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之一——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的權限內肥料登記。《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款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復混肥、配方肥(不含葉面肥)、精制有機肥、床土調酸劑的登記審批、登記證發放和公告工作。所以,事實上,除了《肥料登記管理辦法》列出的免于登記產品外,復混肥、配方肥(不含葉面肥)、精制有機肥、床土調酸劑是否有肥料登記證還與所在生產地區有關系。登記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