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登記類別:農藥產品類別包括化學農藥、衛生用農藥、殺鼠劑、生物化學農藥、微生物農藥、植物源農藥等。按登記類型分,農藥登記包括:原藥登記:新農藥原藥(母藥)、相同原藥(母藥)、非相同原藥(母藥)制劑登記:新農藥制劑、新劑型、新含量、新混配制劑、新使用范圍、新使用方法、相同制劑、相似制劑變更登記:擴大使用范圍、使用方法變更、增加使用劑量、降低使用劑量、原藥(母藥)質量規格或組成變更、制劑質量規格或組成變更、毒性級別變更農藥登記資料要求取決產品類別和登記類型。肥料登記的時間和費用?樂山衛生農藥登記辦理咨詢
農藥名稱命名原則:原藥(母藥)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表示。單制劑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表示。混配制劑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表示。中文通用名稱多于3個字的,在混配制劑中可以使用簡化通用名稱。混配制劑名稱原則上不多于9個字,超過9個字的應使用簡化通用名稱,不超過9個字的,不使用簡化通用名稱。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之間應當插入間隔號(以圓點“·”表示,中實點,半角),按中文通用名稱拼音順序排列。簡化通用名稱應當按照簡短、易懂、便于記憶、不易引起歧義的原則,從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中選取,原則上不超過3個字,每個有效成分只能有一個簡化通用名稱。同一有效成分不同形式的鹽或相同化學結構的不同異構體,可以使用相同簡化通用名稱,差異之處在登記證備注欄和標簽有效成分欄中體現。簡化通用名稱不得與醫藥、獸藥、化妝品、洗滌品、食品、食品添加劑、飲料、保健品等名稱混淆;不得與其他農藥有效成分的通用名稱、俗稱、劑型名稱混淆。直接使用的衛生用農藥,以功能描述詞語加劑型作為農藥名稱;經稀釋使用的,按第2、3條的規定使用農藥名稱。農藥生產許可證登記費用多少《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養分要求!
農藥登記資料授權:根據《農藥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農藥登記證持有人duli擁有的符合登記資料要求的完整登記資料,可以授權其他申請人使用。授權方應是取得農藥登記證的新農藥研制者、國內農藥生產企業或是境外企業,是weiyi可以對外授權的權利“人”,其登記證應是在有效狀態的,尚未取得農藥登記證,或者農藥登記證已過期的產品,其登記資料不允許授權;被授權方應是新農藥研制者、國內農藥生產企業或是境外企業,被授權方接受授權資料后不可再將其登記資料授權給其他企業;授權的資料應符合新版《農藥登記資料要求》,且是授權企業duli完成并擁有的,授權資料只能全套授權,而不能部分授權,但可授權多個企業使用。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登記證是不能轉讓的。依據《農藥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新農藥研制者可以轉讓其已取得登記的新農藥的登記資料;農藥生產企業可以向具有相應生產能力的農藥生產企業轉讓其已取得登記的農藥的登記資料。由此可知農藥登記資料是可以轉讓的。轉讓方必須是在中國境內取得農藥登記證的新農藥研制者或者國內農藥生產企業,已獲得農藥登記證的境外企業不可轉讓其農藥登記資料;受讓方需為具有相應生產能力的農藥生產企業,即受讓方需取得至少包含轉讓方原藥品種或者制劑劑型的農藥生產許可證。轉讓農藥登記資料的,由受讓方憑雙方的轉讓合同及符合登記資料要求的登記資料申請農藥登記。資料轉讓后,轉讓方的農藥登記證將被注銷,注銷后,受讓方方可獲得登記。四川省權限內肥料變更受理條件和申請資料-有機肥料、有機-無機肥料登記證。
四川省權限內肥料續展受理條件:(一)申請人應是經行政管理機關正式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四川省內肥料生產企業,申請登記的產品在工商注冊核定的經營范圍內。(二)申請登記的產品屬有機-無機復混肥(GB/T18877)、有機肥料(NY525)、水稻苗床調理劑(NY526)類范圍,肥料登記證有效期滿6個月前且需要繼續生產、銷售該產品的。(三)經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有農業部門宣布禁止使用的肥料產品;轉讓肥料登記證或登記證號的;肥料登記證有效期內兩次產品抽查不合格的;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肥料登記,做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準決定不足1年的;肥料登記證有效期屆滿90日前未提出續展登記申請的。申請材料1、肥料續展登記申請書;2、原肥料產品登記證;3、年度產品質量檢驗報告4、產品應用情況報告;5、生產企業考核表;6、委托檢驗協議;7、營業執照。成都豐登廣源農業科技公司服務項目!樂山衛生農藥登記辦理咨詢
四川有機肥登記、有機肥料登記代理、有機肥料證代辦-成都豐登廣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樂山衛生農藥登記辦理咨詢
GB/T37500-2019《肥料中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標準于2020年1月1日實施,該標準適用于水溶性肥料、復合肥料、復混肥料、摻混肥料等肥料中復硝酚鈉、、脫落酸、萘乙酸、氯吡脲、烯效唑、吲哚丁酸等植物生長調節劑含量的測定。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肥料里面添加了農藥,該產品就屬于農藥,未辦理農藥登記證的,確定為假農藥。對生產和經營假農藥,《農藥管理條例》也有明確規定,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生產農藥或者生產假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違法生產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的農藥登記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經營假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農藥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的農藥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樂山衛生農藥登記辦理咨詢